招 标 公 告
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现就#5(1000MW)发电机组生产的脱硫石膏承包销售进行国内招标,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。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: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#5机组脱硫石膏承包销售。
2、项目地点: 安徽省铜陵市皖能铜陵发电公司厂区内
3、项目概况:
3.1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,座落于铜陵市西南角,距铜陵市约6公里,交通运输便利。
3.2公司经营的脱硫石膏为电力生产过程中的附属产品,其生产过程具有连续性、日产量因电力负荷的高低及煤种含硫量的变化而呈现出波动的特点。
3.3脱硫石膏的销售及运输是以电厂的正常生产不受影响为最终目的。投标单位应熟悉脱硫石膏的生产特点和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,结合自身的实力、承受能力和履约能力,做好投标报价与承运。特别是在脱硫石膏淡季时,能够确保合同的切实履行。确保公司生产正常运行,石膏装运原则上要求做到日产日清,石膏库堆放不得超过设计储存量,否则视为违约。
4、招标范围:
4.1招标标的:招标方#5机(1000MW)组发电机组生产的脱硫石膏,石膏装车、运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。
4.2标的数量:招标方1000MW(#5机组)发电机组生产的脱硫石膏,全年约8.5万余吨,月均7000余吨,以实际产量为准。
4.3承包期限内,脱硫石膏应及时出库出厂,以电厂的正常生产不受影响为目的。
5、承包期限: 2015年8月1日起,承包期限暂定为两年。合同每年签订一次。招标方第二台百万(6#机组)投产后,可重新洽谈合同或重新招标。
二、 投标人资格要求
1、具有法人资格和具备相应(设备、资金、人员和业绩等)生产能力的经营性企业(以下简称投标人)或商贸类企业,企业注册金在50万元以上,经过资格预审后方可参加投标。各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。
2、具有中标后交付履约保证金(安全、文明生产)100万元的能力(要在投标书中保证)。
3、具有中标后上月货款下月支付的能力(要在投标书中保证).
4、具有与投标总量匹配的固定承运车辆及装卸能力(要在投标书中保证)
5、投标人必须是资质合法,并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具有脱硫石膏使用、销售的公司或企业;
6、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脱硫石膏储存能力或淡季时的促销能力,以保证在淡季或特殊时段的履约能力(要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销售与经营情况)。
7、投标人为经办人(企业法人或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)须持有本单位招标所需的如:(企业营业执照副本)、法人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(及复印件)等全部合格资质;以保证中标后合同的履行。
三、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
1、被授权代表的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,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;
2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、相关体系认证书和相关资质认证书复印件;
4、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其他资料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1、报名时间: 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。
2、报名地点: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副产品销售部
3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
4、标书工本费为500元(人民币)/份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先生 陈先生
联系电话:0562-2132521 0562-2132545
传真:0562-2132521
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
2015年7月9日
成员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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